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所省市共建的高等本科院校,由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坐落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重要节点的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内,毗邻华为欧洲小镇、中国散裂中子源与松山湖风景区,是一座现代化、花园式大学。学校于2015年进入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行列,2019年成为全省唯一一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2021年5月,我校正式获批为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已成功跻身地方高校“第一方阵”,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1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列2021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第149位,比上一年位次提升了34位。广东省和东莞市政府将持续加大投入,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力争到2025年进入全国100强、理工类40强大学,并入选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粤台科技产业学院、国际学院、中法联合学院等二级教学机构。
目前,学校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历史窗口期叠加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试验区全面展开,为学校高水平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
东莞理工学院迎来了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面向海内外诚聘人才,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及广阔的发展平台。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施展才干,实现梦想,共谋发展!我们以最诚挚的心,期待您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3.能够胜任教育教学要求,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活力;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准聘-长聘管理制度,准聘教师岗位的门槛条件如下:
(一)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副高)以上任职经历;
2.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指以当年为基准,往前推5年,下同)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等能力要求。
(二)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其他教学科研经历两年以上;
2.近5年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能力要求。
(三)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等可适当放宽;
2.近5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C类以上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D类以上论文2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体育艺术类:发表学校认定的D类以上论文1篇或E类以上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设计类、文化产业类教师的作品(排名前2)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至少1篇咨询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明确批示采纳;
(6)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C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7)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博士期间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排名第二视同第一发明人。
注:以上条件仅为学校引进门槛条件,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机构引进的具体条件。详情请咨询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
薪酬福利待遇
(一)准聘岗位教师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准聘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最多2个聘期。准聘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以上可续聘或进入长聘岗位。长聘岗位教师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二)聘期任务请咨询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聘期考核办法另行通知。第一批次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第二批次从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2月30日止;第三批次从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第四批次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第五批次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第六批次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第七批次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第八批次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第九批次从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第十批次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第十一批次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第十二批次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各二级组织机构电子邮箱,同时抄送至人力资源处电子邮箱。报名时须提供《东莞理工学院准聘-长聘制教师引进申请表》、身份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书、职称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奖励等)、应聘者导师的推荐信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对照聘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经遴选后提交评议。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专家组从教学的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内容组织、语言表达、方法及效果、职业形象和时间掌控等要素,从学术的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等要素。考察主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综合素质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各二级组织机构分批次向学校报送考核与考察相关材料。各批次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次月15日前。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类别。二级组织机构将相关结果(含未通过)通知应聘者。人力资源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对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作废。(二)录用人员应按学校通知及时来校报到,逾期未来校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学校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校工作(到校工作时间以签订合同起始日期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要求在毕业或出站后一个月内到校工作,毕业或出站时间距离学校通过之日不超过一年。(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供已通过学位答辩并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方可来校报到。(四)准聘-长聘制教师的年龄计算以人才强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业绩成果以提交人才强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时的材料为准。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523808联系电话:0769-22861078(袁老师、王老师、危老师)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请联系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中心。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