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考核暂行办法》《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文职辅警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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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纹身、无色盲,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通信计算专业及相关工作经验,居住地在龙岩中心城区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有吸毒史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党籍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或违规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从龙岩高速交警辅警队伍辞职的,不予招聘录用。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平、公正,龙岩高速交警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
(一)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0时至2022年12月26日24时(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jlygsjjzd@163.com。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产生的后果由填报人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表》;
2.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扫描);
5.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扫描);
以上材料请压缩打包一并发送。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及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
考试项目依次为笔试、面试、速录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考试(闭卷)的形式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人民警察法、交通管理基础法律法规、计算机及网络运用相关知识等,卷面总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
2、面试
根据符合面试条件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技能测试不计入总分,合格即通过测试,合格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适当形式考核确定人选),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者1:1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发现有本公告中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龙岩高速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待工作半年考核合格后再按规定评定相应层级。
按照相应层级每月工资为3000-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除每月工资收入外,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招考的所有环节,报考者均需佩戴口罩,落实考前核酸“三天三检”,并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进入考试场地,考生必须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测)试现场组织工作,如存在违反工作要求的行为,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招聘报名表》
(附件请访问龙岩好工作人才网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此公告由龙岩高速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97-3225029
监督举报电话:0597-3225055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